在济宁,不同类型的电车临时牌适用情况不同:
- 电动自行车
- 不符合新国标但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在符合相关核验条件下,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
- 不符合新国标且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
-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 在工信部目录内但未及时注册登记的:例如购买后尚未注册登记等情况,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符合相关情形可以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
- 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也可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