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电车红牌截止时间不同,以下是部分地区的情况:
- 沁县:根据《长治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沁县为2022年3月1日前购置的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悬挂红牌的电动车设置的过渡期,于2025年3月1日截止。
- 白沙黎族自治县: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对《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前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在2025年3月15日截止。
- 黄石市:根据《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黄石市对非标电动车施行3年过渡期管理,白底红字号牌的过渡期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到期。
- 河北省: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该省非标电动车悬挂的白色临时号牌,将于2025年4月30日到期。
- 陕西省:2022年6月,陕西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延长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公告》,规定为该省非标电动车设置的过渡期,由原定2022年6月30日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