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骑电车被偷拍是否违法,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 一般情况构成违法:情侣骑电车虽处于公共场所,但他们仍享有一定的隐私和合理的个人空间期待。若偷拍者未经情侣同意,以秘密方式进行拍摄,且拍摄的内容涉及情侣的私密信息、亲密动作或能够识别情侣身份等,使情侣的私人生活安宁受到侵扰,那么这种偷拍行为侵犯了情侣的隐私权和肖像权,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被偷拍的情侣有权要求偷拍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 特定情况下不违法
- 新闻报道等合理使用:如果是出于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公共利益目的,在合理范围内对情侣骑电车的场景进行拍摄,且没有恶意歪曲、丑化等行为,一般不构成违法。例如,记者为报道交通状况、城市风貌等主题,在正常的新闻采编过程中拍摄到情侣骑电车的画面,属于合理使用。
- 具有合法授权或正当理由:若偷拍者是执法人员,为执行公务、调查案件等合法目的,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内进行拍摄,则不违法。比如,交警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调查交通事故等情况,对情侣骑电车的相关情况进行拍摄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