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曾在2007年实施“禁电”政策,主要有以下原因:
- 巩固“治摩”成果:当时东莞在治理摩托车方面已经开展了相关工作,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被认为有助于进一步巩固“治摩”所取得的成果,使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更好的改善。
- 提升城市形象:城市管理者希望通过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减少道路上的交通乱象,使城市交通更加有序,从而提升城市的整体文明形象。
- 缓解交通压力:东莞城镇化程度高,人口密集,但公共交通相对滞后。大量电动自行车涌上街头,可能会使本就紧张的交通资源更加拥挤,降低整体交通通行效率。而且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穿行、逆行等,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 减少安全隐患:在“禁电”之前,电动自行车行业标准不够完善,市场上存在大量超标车,安全性能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大多没有经过专业的驾驶培训,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闯红灯、随意变道等违规行为屡见不鲜,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 社会治安因素:在电动自行车大量出现后,出现了一些利用电动自行车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如抢夺等,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这类治安问题的发生。
不过,东莞自2020年发布《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拟恢复电动自行车路权。这是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便捷出行的刚性需求旺盛,且快递、外卖行业蓬勃兴起,电动自行车数量增长迅速,市民对恢复电动自行车路权的呼声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