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已撤县设市为横州市,隶属南宁市,横州市电车上牌所需材料如下:
- 个人
- 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广西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购车凭证: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且发票上需载明车辆品牌、产品型号、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
- 车辆合格证明:车辆的合格证原件。
- 单位
- 机构证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或公司公章。
- 购车凭证: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上同样需载明车辆品牌、产品型号、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等信息。
- 车辆合格证明:车辆的合格证原件。
- 委托书: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单位或公司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