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当然能开纯电车,并且西宁市还在大力推广纯电车的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 政策支持
- 公交领域:从2020年起,全市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使用纯电动车。2024年底前,市公交集团运营的城市公交线路全部实现纯电动化。
- 客运领域:从2020年起,城市巡游出租车更新全部使用纯电动车,2025年底前市区巡游出租车全部更新为纯电动车。自2020年起,新注册网络预约出租车也全部使用纯电动车。
- 邮政快递物流配送领域:2023年底前对现有运营的三轮配送车全部更换为微型厢式纯电动车。2025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内运营的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轻型车辆纯电动车使用率达到100%。
- 市政环卫领域:全市新增和更新的高压清洗车、冲洗车、垃圾转运车等微型、轻型环卫作业车辆全部使用纯电动车。中型和重型环卫作业车辆也将逐步更新为纯电动车型。
- 公务领域:从2020年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机要通信用车新增和更新全部使用纯电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公务用车也将逐步更新为纯电动车。
- 警务用车领域:从2020年起,全市各基层派出所、交警队接处警、巡逻警务用车更新全部使用纯电动车。
- 旅游景区:从2020年起,全市A级以上景区新增和更新的营运观光车辆全部使用纯电动车。
- 基础设施建设
- 充电设施规划:编制《西宁市电动车充电设施“十四五”建设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纯电动公交车充电桩按照2车1桩配比,在公交场站统筹建设;纯电动出租车充电桩按照3车1桩配比,与公共充电设施统筹考虑。新建各类停车场纯电动车充电车位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
- 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停车场应全部具备纯电动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充电桩已安装到位的纯电动车共享专用停车位占比不低于规划要求。现有停车场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占比不低于10%。
- 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新建住宅纯电动车充电车位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建设。老旧住宅小区实施停车位改造的,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停车位占比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