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港,并非特定某个品牌的电车绝对不能搭人,而是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特定人员,不符合规定的则不允许。具体情况如下:
- 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国家标准(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一般情况下只允许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这类电动自行车通常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等特征。市面上大多数正规品牌如雅迪、爱玛、台铃、绿源等的合规电动自行车产品,在遵守规定的前提下是可以搭载符合条件的人员的。
- 违规改装或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不管是什么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如果存在非法改装、加装等行为,或者本身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车,都是不允许上路搭载人的,上路行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如贵港市港南区迈顺车行曾因销售的“绿源”“五星钻豹”“爱玛”“新大洲”等品牌电动车存在非法加装、改装的情形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