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车处罚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依据及对应的处罚情况:
交通违法方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如驾驶共享电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未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依据第五十七条,属于违反交通安全规定。
- 不遵守交通信号:根据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共享电车驾驶人闯红灯等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为可依法进行处罚。
- 各地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 以龙岩市为例:《龙岩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共享电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告知监护人。驾驶共享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乱停乱放方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规停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 各地城市管理相关法规
- 以信宜市为例:摩拜(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信宜市未经批准擅自摆放共享电动自行车,违反了《茂名市城市道路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
肇事逃逸方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若共享电车肇事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共享电车肇事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逃逸情节较轻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饮酒驾驶方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对于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类的共享电车,可采取警告或者罚款方式,罚款金额为5至50元人民币不等。若共享电车被认定为超标电动摩托车,按机动车酒驾规定处罚,初次酒驾扣12分,处1000至2000元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