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新国标车主要是指符合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具体如下:
- 电动自行车
- 速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当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应停止提供动力输出。
- 脚踏功能: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但2025年9月1日实施的新国标中,仅要求采用电助力模式的车辆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对电驱动车辆不作强制要求。
- 功率:电动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
- 电池: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 质量: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但2025年9月1日实施的新国标将铅蓄电池车型的重量限值放宽至63kg。
- 其他:车体宽度不超过0.45m;车速达到15km/h时发出提示音;鞍座长度不超过0.35m;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m;后衣架最大宽度不超过0.175m;不动件不得与运动件相互碰擦。
- 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最高车速不超过50km/h,电池规格不受限,整车质量可以超过55kg,不允许载人。
- 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最高车速可以超过50km/h,电池规格不受限,整车质量可以超过55kg,允许载人,且可以载一名成年人。
此外,即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的新国标还在防火阻燃、防篡改设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塑料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个方面提出严格的防篡改要求等。同时,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安装北斗模块,其他普通家用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保留北斗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