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交警对电动车是进行管制的,具体情况如下:
- 针对非标低速电动车
- 2022年规定:2022年7月10日起,在“建设路-辽河路以南、中华路以西、湖南路以北、站前街以东”区域内,对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低速电动车实行道路禁行管理。
- 2023年规定:2023年8月20日起,禁行区域扩大为“站前街以东、财干路-黑龙江路以南、中华路以西、松桂大街以北”区域内的道路(含以上道路)。
- 针对电动自行车
- 佩戴头盔方面:根据2021年出台的《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以及乘坐人应当规范佩戴并正确使用安全头盔,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 挂牌方面:2020年9月1日起,只办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停止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和电动二轮车临时号牌备案登记。对未悬挂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否则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处二十元罚款。
- 针对非法改装电动车:2025年,聊城持续对电动车非法改装等行为进行严查严罚,打击加装雨棚、电池解码、座椅加长等非法改装行为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店铺和上路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