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郑州市二七区没有共享电车。
虽然郑州市曾在2021年有过关于共享助力车(即共享电单车)的试点计划,拟选取郑东新区和中原区作为试点区域,但截至2025年3月,二七区尚未被纳入共享电单车的投放范围。
郑州市对共享电单车的投放持谨慎态度,主要是综合考虑了多方面的因素:
- 政策依据:2017年8月2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第二章实施鼓励发展政策的第三点科学确定发展定位中明确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郑州市于2018年10月18日出台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郑政文〔2018〕173号)中也明确规定“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停放秩序和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本市暂缓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 道路状况:郑州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人口密度大且主要集中在三环内老城区,市区道路空间容量有限。经市公安部门统计,目前主城区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300多万辆,在市区有大量电动自行车无序停放、严重占压市政道路的现象,给市民日常出行及市容秩序管理带来很大影响。若再增加共享电动自行车势必会与私人电动车无序争抢停放空间,造成市区停车秩序的进一步混乱。
- 其他因素:一方面黄牌车过渡期延长,郑州市电动车的数量严重饱和;另一方面共享电动车与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出行方式的部分需求重叠,在征求意见时收到上述部门的激烈反对,故目前市区内暂不具备投放条件。
郑州市二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