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电车是收费的。以下是一些民国时期电车收费的例子:
- 上海:1908年,英商上海电车公司的有轨电车开始运行,票价按段计算,每段2公里,头等每段5分,全程15分;二等每段2分,全程6分。后来上海华商经营的电车有红路牌和黑路牌之分,虽取消了分等售票,但仍需购票乘车。
- 北京:据民国《北平日报》记载,在北平电车公司“每月每日运营概况平均数目概况表”的三十五年九月份载客数目栏中,有购票与不购票的人数记录,说明当时北平的电车也是需要购票乘坐的。
民国时电车是收费的。以下是一些民国时期电车收费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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