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的电车需要上牌照。相关规定如下:
- 电动自行车
-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新标准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车辆来历证明等信息,符合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经查验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符合标准,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等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 非标电动自行车:对于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况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临时号牌实施过渡期管理,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 电动三轮车、电动摩托车
- 电动三轮车:电动三轮在国家标准中属于轻便摩托车范畴,需要给车上牌照,并且驾驶员要有驾驶三轮摩托车的D证才能驾驶。电动摩托三轮车只要符合国标标准,通过了工信部的产品目录公告,同时车辆具备3C认证证书、车辆一致性证书、车辆合格证等资质,车主准备好车辆合格证、正规购车发票、身份证、交强险,就可办理上牌。
- 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应当按规定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领取摩托车号牌,凭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