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会查电车头盔。临沭交警长期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劝导查纠行动,具体情况如下:
- 整治方式:
- 勤务模式:采用“高峰期定点+平峰期巡控”的勤务模式,加大重点路段路口的见警率、管控率,确保全面覆盖。
- 整治手段:采取“教育+劝导+整治”的方式,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查纠。
- 相关法规依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乘人员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第三十一条规定,违反此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 近期动态:2025年1月31日消息,临沭交警大队根据辖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冬季出行特点,持续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对过往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劝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