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目前购买符合条件的电车是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的。具体政策依据如下:
- 车辆购置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对于“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销售方销售时应分别核算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销售额并与动力电池分别开具发票,依据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时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 车船使用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此外,消费税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对于电车的消费者来说,无需在购车时缴纳消费税。增值税则已经包含在车辆的售价中,消费者不需要额外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