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不同情况下带星电车的上牌类型:
电动自行车
- 符合新国标:如果带星的电动车是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车架号带星号也没关系,这类车属于非机动车,上绿色牌照。例如,一些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在车架号中可能会出现星号,只要其符合新国标规定的各项指标,如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等,就可以上绿色的电动自行车牌照。
- 不符合新国标:如果不符合新国标,但在地方政策规定的过渡期内,一般可以上临时过渡牌照,颜色各地可能不同,比如有的地区是白色或黄色临时牌照。
电动摩托车
- 电动轻便摩托车:车架号为17位的带星电动摩托车,如果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范畴,驾驶人携带F照,可以申请蓝色牌照。电动轻便摩托车一般具有以下特点,如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但不超过50公里/小时,电机功率一般在4千瓦以下等。
- 电动摩托车:同样车架号17位的带星电动摩托车,若为电动摩托车,驾驶人携带D照,可以申请黄色牌照。电动摩托车的动力性能相对更强,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电机功率也较大。
特殊情况
- 车辆来源不明或手续不全:如果带星的电车无法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整车一致性证书以及注册登记联发票等相关凭证,那么无论何种类型都无法正常上牌。
- 非法改装车辆:对车辆进行了非法加装或改装,如私自更换大功率电机、加装电池组等,在未恢复车辆原貌前,不能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