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共享电车是不可以带人上路的,以济宁为例,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 自行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其中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 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燃油助力车或者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从车辆本身角度来看,共享电车通常只设计了一个座位,未配备载人所需的安全设施和足够的载重能力,载人会使车辆稳定性和操控性变差,增加刹车距离,还可能导致车辆重心不稳,遇到紧急情况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从法律角度讲,多数地区都明确规定共享电车不得载人,如《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就规定在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带人。如果违反规定载人,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警告或罚款等处罚。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天津投放过2000辆亲子共享单车,安装了安全座椅,可以搭载宝宝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