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电车上牌条件如下:
- 车辆性质:必须是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如果是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等机动车类型,需按照机动车上牌规定办理。
- 车辆标准
- 符合国标:车辆要符合新、旧国标规定。对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且符合新、旧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绿底白字的正式号牌。
- 非标过渡:对在用的不符合新、旧国标规定,以及设计车速在25km/h-50km/h之间的两轮电动车,核发白底黑字的临时号牌,并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 证明材料
- 个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购车发票,用以证明车辆的合法来源;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证明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外地人口还需提供暂住证。
- 单位或机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 车辆检验:现场交验车辆,工作人员会对车辆的品牌型号、车架号、电机号、颜色等与合格证、来历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可能还会对车辆进行拓号等查验工作,审核通过才能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