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符合以下条件的电车通常不会被查:
- 符合国标并获CCC认证:根据《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和《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获得国家CCC认证。具体而言,电动自行车需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等。
- 完成注册登记:在佛山,电动自行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上道路行驶。车主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供身份证明、销售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产品合格证明和国家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材料以办理登记。
- 依规使用和驾驶
- 遵守交通规则: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要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通行,服从交通警察、协管员的现场指挥,不得逆行、闯红灯等。
- 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人和乘坐人都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 按规定载人: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电动自行车,可以附载1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在城市市区道路以外的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1人。
- 不得非法改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拼装电动自行车,或改变电动自行车的结构、构造、特征、电动机功率或者其他主要技术参数,不得销售拼装、非法加装或者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