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可以在江门使用,但需要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电动自行车
- 注册登记方面
- 符合新国标且获CCC认证: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注册登记核发正式牌证。
- 不符合新国标或未获CCC认证:不符合新国标或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凭有效证明材料办理注册登记,领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临时牌证。2024年11月1日起,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 使用管理方面
- 消防安全管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的《江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作出规范,包括禁止实施电动自行车改装、拼装行为;鼓励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或者集中充电设施等。
- 充电收费管理: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发布通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对充电电费、服务费计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明码标价等方面作出规定。
电动汽车
电动汽车在江门可以正常使用,江门有相应的充电基础设施供电动汽车使用,并且在交通行驶规则方面,电动汽车与传统燃油汽车遵循基本相同的交通法规,但在一些特定的政策上可能会有优惠,例如部分地区可能会对新能源汽车给予停车费优惠、不限行等政策,具体可关注江门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信息。
此外,江门对共享电动自行车不鼓励发展,不允许企业投放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