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电车自燃是否赔偿视情况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保险赔偿
- 购买相关保险且符合理赔条件:如果营运电车购买了车损险及自燃损失附加险等相关保险,并且自燃是由于车辆自身的电气、线路、电池等故障引起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一般来说,全部损失按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车辆自燃时的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但通常会有20%的绝对免赔率,若购买了附加险的不计免赔险,则可把这20%的绝对免赔率转给保险公司。
- 不符合理赔条件:如果营运电车的自燃是由于车主非法改装车辆、未按规定进行车辆年检、在车内放置易燃危险物品等人为原因或违反保险条款规定的行为导致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此外,如果没有购买自燃损失附加险等相关保险,保险公司通常也不会对自燃事故进行赔偿。
厂家赔偿
- 在质保期内:如果营运电车在整车质保期内发生自燃,且能证明自燃是由车辆本身的质量缺陷导致的,比如电池系统设计缺陷、电路故障等,厂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超出质保期但存在质量问题:即使车辆超出了质保期,若能证明自燃是由于车辆本身存在的潜在质量问题引起的,并非外力或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厂家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方赔偿
如果营运电车的自燃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例如被他人故意纵火、被其他车辆碰撞后起火等,由实际施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若无法找到肇事者,保险公司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最多赔偿损失的70%。